各研究生开课学院及教学单位:
为保证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促进研究生培养计划如期完成,现就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计划制定安排
1.制定分工:依据各学科(领域)培养方案(2022级硕士研究生课程依据2022版培养方案),博士研究生课程开课计划由研究生院制定;硕士研究生公共课开课计划由研究生院协调相关开课学院及教学单位制定,硕士研究生通开课及学科课开课计划由各开课学院制定。
2.制定要求: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学时、学分、考核方式及开课学期均必须与各学科(领域)培养方案内容一致。
3.时间安排:7月16日前各开课学院及教学单位提交下学期开课计划(见附件)。
二、排课安排
1.时间安排:7月16日前,研究生院公布公共课课表;8月24日前,各开课学院及教学单位完成除公共课外其他课程的系统排课工作。
2.相关要求:课表一经排定,上课时间以及上课地点应真实有效,原则上不能更改,并严格执行,以确保课程教学秩序稳定。
叁、其他事项
1.所有开设课程在开课前均须向开课学院及教学单位提交课程教学大纲,无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不予开课。
2.由多位教师任课同一门课程的,应组成该课教学团队并指定课程负责人,课程教学大纲中应体现教学团队的授课内容计划及分工,学院开课计划中明确教学团队成员,课程负责人列第一位。
3.各开课学院应加强对新任研究生课程教师的指导工作,对首次担任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教师,应安排资深任课教师予以指导。
四、材料报送
开课计划由主管副院长签字盖章后,纸质版提交教学管理科(教学楼骋区204),电子版发送至yjsjx@xisu.edu.cn。
联系人:王 楠 电 话:85319555
附件: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开课计划模版
研究生院
2022年7月13日